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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金融——长江电力可再生能源ABS创新案
【案例简介】

2024年,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乌东德水电站未来5年售电收益为基础资产,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规模50亿元的绿色资产支持证券(ABS)。该项目是国内首单引入"来水波动准备金机制"的可再生能源ABS,优先级证券(AAA评级)占比85%,利率2.8%,次级证券由长江电力全额认购。基础资产涵盖乌东德水电站与广东、云南电网签订的长期购售电合同,年均预期电费收入12亿元。创新性设置三重增信:一是设立2亿元的准备金账户,当实际来水量低于历史90%分位数时自动补足现金流缺口;二是母公司长江三峡集团提供差额支付承诺;三是将证券期限与枯水期错开,每年3-6月不安排本息兑付。募集资金用于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建设。

【案例评析】

法律依据: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(2023年版)》《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》《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》

风险点
气候风险显著,乌东德水电站所在金沙江流域近10年出现3次极端干旱,最严重时发电量减少40%,可能触发准备金账户快速消耗;电价政策风险,云南省2023年起试行电力现货市场交易,部分电量将面临市场化电价波动,预计影响10-15%的电费收入;电网消纳风险,西南地区水电弃光率常年维持在5-8%,若遇电网调度限制可能产生强制弃水;技术风险,水电机组设计寿命30年但ABS期限仅5年,存在设备老化导致发电效率下降的潜在影响。此外,ABS结构复杂导致中介费用高达募集资金的1.5%,显著高于普通公司债的0.3-0.5%。

警示
水电资产证券化必须建立气候适应性融资结构:建议引入气象衍生品,购买降水量指数保险,当年降水量低于历史75%分位数时获得赔付。电价风险管理上,应将不超过30%的电量参与现货市场交易,剩余部分严格执行发改委核定的标杆上网电价。在资产筛选阶段,优先选择具有跨省区输电通道配套的电站(如乌东德-广东特高压),降低区域消纳限制风险。投资者沟通中需明确披露水文历史数据(至少30年径流序列),并设置"阶梯式准备金补充机制":当准备金余额低于1亿元时触发股东注资义务。建议后续项目缩短证券期限至3年,与设备检修周期同步,减少技术不确定性影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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